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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评选2025—2026学年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

发布者:李建海发布时间:2026-10-28浏览次数:10

各学院、五年制管理中心:   

根据《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(豫工院学〔2017〕73号)文件精神,决定开展2025—2026学年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
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(三年制高职、五年制),2026年入学新生不参与本次评选表彰活动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评选表彰的我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,要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全面发展的标准,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。(具体评选标准请查看豫工院学〔2017〕73号文件)

三、评选名额

学校“三好学生”评选人数按照学院(中心)学生总人数(不含2026年新生)5%比例确定上报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人数按照学院(中心)学生总人数(不含2026年新生)3%比例确定上报,“先进班集体”按照学院(中心)班级总数(不含新生班级)15%比例上报(尾数四舍五入)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我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,民主评选。辅导员、班主任负责,学院(中心)严格把关,评出初选名单,初选名单要及时在学院(中心)网站或辅导员办公室公告栏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,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。

2.先进班集体的提名各学院(中心)要广泛听取任课教师、班主任和学生的意见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,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。

3.公示无异议后,各学院(中心)请于10月28日前把推荐的初选名单(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)上报学生处审核。被推荐的学生个人或班集体要认真填写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推荐表(见附件,请自行下载打印,各一式二份,A4纸张正反面打印),并上报学生处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1.各学院(中心)要认真组织,将评优与学风建设、思政教育紧密结合,引导广大学生以榜样为引领,坚定理想信念,提升综合素质、弘扬民族精神、促进全面发展。

2.各学院(中心)要认真把关,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,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,鼓励他们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严格要求自己,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。

3.各学院(中心)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,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、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,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、实效性,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,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,健康成长成才。      

4.各学院(中心)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准时上交相关材料,并认真审核上交材料的质量。

 

附件:

1.

附件1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.doc

2.

附件2:先进班集体推荐表.doc

3.

附件3:名单上报格式.xls

 4.

附件4:2025-2026学年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汇总表.docx

学生处

 2026年10月23日